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

漫談殘廢(失能)生活補償、長期看護險實際理賠上的門檻(難易度)

漫談殘廢(失能)生活補償、長期看護險實際理賠上的門檻(難易度)
 陳彥甫 Sirius.Black(布萊克) 

保險的精神在於用小小的保費來保全不可預知的大額金錢支出。正因為如此,實支實付險很重要,意外險保障很重要,有經濟責任的人也很需要壽險保障或許把長輩當成壽險投資標的也是一個另類選擇),殘廢(失能)生活補償保障,則是許多人疏忽的地方。然而萬一不幸殘廢,卻可能影響深遠,造成終身謀生能力降低甚至需要有人從旁照護。


市售的殘廢補償保障,主要分為一次給付與定期給付﹝每年、每月或是每固定時間﹞兩種類別,以下簡單為朋友朋作個介紹:
1】一次性給付殘廢保障
殘廢時依照診斷書、各相關專科醫師之醫事報告,向保險公司申請殘廢保險金,通常這類別的險種在殘廢判定上都是以身體部份之殘缺或者身體機能之喪失為標準,因此在判定上比較不具爭議,申請上亦是殘廢給付標準中相對容易達到的。朋友們所投保的意外險,通常含有殘廢給付的部份,不過僅限於因為意外所導致的殘廢才有理賠,現今實務上為數不少的一部份是疾病所導致的殘廢如糖尿病導致截肢、食道癌所導致的咀嚼功能喪失﹞建議可以另行加強『疾病+意外』所導致的殘廢皆有所保障的險種,這類險種保費著實不算高,以30歲男性為例,200萬保額的殘廢保障年保費為600元,萬一因疾病或者意外導致身體機能喪失或殘缺,依照不同等級給付10萬~200萬不等的理賠金。



2】定期給付殘廢保障(長期看護險為同質性商品)

這類商品一經判立殘廢,保險公司即會每固定一段時間(年、半年或者月)給付理賠金,然而這類商品的在殘廢判定方面,則主要有以下兩個模式:
依照保險公司殘廢等級表(11級75項)判定上比較不具爭議,申請上門檻較為容易
依照保險公司設立條件六項中三項以上-一般保險公司所列之六項,多為『若無他人協助,無法自行起床、穿衣、進食、走動、沐浴與如廁』,判定上模糊地帶相對較多,門檻也較前者高,目前市售的長期看護險,多是以這類判定標準做理賠。

光用講的或許還不太清楚,以下就舉實例來簡單說明:30 歲的大仁在回家的路上發生車禍,結果右腳下肢截肢,在殘廢等級表上屬於五級殘(一下肢髖、膝、足踝有其中兩大關節以上缺失),若是投保依照殘廢等級做給付 的險種則可以申請理賠,反之若是投保『六中三理賠標準』的險種,則無法申請理賠,因為有拐杖,還是可以從事這些生活基本活動。
但對大仁而言,這輩子的賺錢能力,可能就因此而打了折扣,甚至需要靠生活扶助金來維持生活。


因此,在選擇類似長期看護險或是殘廢(失能)補償保險時,先行選擇以殘廢判定標準理賠的險種,應該是較為優先的考量,也方能在事故(無論疾病或意外)發生之後的生活,給予較為完善即時的保障~